高性能稀土永磁、发光、储氢、催化材料开发及生产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 15 号令,公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该目录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的高性能稀土永磁、发光、储氢、催化材料开发及生产和磁感应强度 0.3T 以上的稀土永磁核磁共振影像设备的研发及制造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高性能稀土永磁、发光、储氢、催化材料开发及生产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