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稀土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3 年以来,赣州市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稀土战略,采取综合整治措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1.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2013 年以来,赣州市及所属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稀土受贿案数起(包括安远县委、县政府个别领导涉嫌受贿案),涉案党员干部 25 名,受贿行贿犯罪人员 48 人;立案非法开采稀土行政处罚案件 44 宗,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3宗;立案涉及非法开采稀土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55 宗,处罚人数 51 人;立案稀土非法开采占用林地刑事案件28 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0 人次;立案非法采矿、非法经营稀土案件 49 宗,查扣涉案稀土原矿 400 余吨,稀土产品 140 余吨。2. 完善稀土监管设施。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的支持下,建成龙南等 8 个重点稀土资源县的稀土矿山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稀土违法开采易发区全天候监控;在重点稀土矿区建设简易巡防公路、设立稀土检查站,并在稀土重点乡(镇)设立中心站,市、县分别建设监控中心,逐步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稀土监控体系。 3. 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各县(市)按照“三不留—填埋—复绿”的要求,实施复绿工作。寻乌县已在非法开采矿点种植杉树、松树、桉树苗 10 万余株,播撒草籽 600 余公斤。4. 促进稀土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全面清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非法盗采走私稀土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也推动了稀土价格稳步回升。如:氧化镝从过去的每吨 110 万元,逐步上涨到目前的每吨 180万元;混合稀土氧化物也从每吨 13~15 万元,上涨到每吨 18~20 万元。2013 年 1~9 月,赣州市规模以上稀土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66 亿元,同比增长 6.6%。(工信部原材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