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检验检疫局加快恢复对稀土企业的分类管理包头是稀土之都,稀土市场近年来可谓大起大落,为进一步加强对稀土行业的监管,自我国将稀土纳人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后,继2009年稀土类产品调出法检目录。为加强出口监管,2012年起又将稀土类产品调回法检目录表。近日,包头检验检疫局分管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对辖区的七家出口稀土生产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并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调研组一行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汇报,了解了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建设情况,以及企业出口遇到的困难和对检验检疫的要求;调研中主动宣传质检总局第113号令及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规范要求,以及分类管理给企业出口带来的便利。同时强调:企业要加强诚信经营,树立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提高全员素质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淘汰落后老化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规范体系文件管理,增强产品的可追溯性,加强企业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的自控能力。整体调研结束后,包头检验检疫局结合产品风险评价标准、现场审核情况,对企业信用、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状况进行审查和综合评级。完成分类管理评定后,将对不同的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采取信用监管、验证监管、一般监管等不同检验监管方式。近年来,包头七家稀土企业的内部管理也是在与时俱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同时采用绩效管理和5S管理,管理方式实现了现代化;个别企业已经将设备更新换代,自动化程度比较高,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建立了15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5014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实现三标一体的管理体系。继2007年对部分稀土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后,包头检验检疫局今年还将继续加大分类管理力度,服务和方便质量稳定、管理水平和诚信度高的稀土企业,加快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