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27日发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将于2018年5月11日(交易日)起实施,《<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修订案》(上期发〔2012〕94号)、《〈《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案》(上期发〔2013〕166号)、《关于停止适用〈《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案个别条款的通知》(上期发〔2015〕167号)、《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的通知》(上期办发〔2011〕24号)、《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工作的通知》(上期办发〔2011〕25号)、《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投机持仓合并计算的通知》(上期发〔2011〕5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