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明确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地灾防治。各地要将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将地灾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地灾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地灾防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地灾防治工作。紧密结合“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的研判,全力补短板、强弱项、抓实效,切实提高地灾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坚持行之有效的防灾措施和制度,稳步推进地灾防治工作。各地要以全面落实《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为抓手,切实加强“四大体系”建设和基层地灾防治能力建设。坚持开展年度趋势预测、年度地灾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地灾防治工作动员部署及全面督导检查。全面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的汛期“三查”。加强气象预警会商协商,切实加快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坚决落实群测群防,推进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转变。
三是紧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提升地灾防治能力。要大力提升地灾隐患排查技术水平,破解地灾隐患发现难、认识难的问题。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强化重特大地灾隐患现场监测预警,开展高风险地区遥感监测,逐步提升监测预警专业化水平。综合利用土地开发、地灾防治等支持政策,统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生态移民等项目,进一步加大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力度。强化面向受地灾威胁群众的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防灾意识、自救互救和临灾避让能力,显著降低因切坡建房等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四是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及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取得实效。2018年要继续开展重点防治项目“回头看”,强化项目动态跟踪监管,确保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发挥实效。
五是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地质灾害防治,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各地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脱贫攻坚中的地灾防治工作。通过地灾防治,积极为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生产生活条件,减少因灾致贫现象;结合精准扶贫、异地搬迁等工作,加快受地灾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重点做好贫困地区地灾防治规划与建设项目的危险性评估,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地质安全保障;用活用好相关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快地灾防治项目实施,提升贫困地区受地灾威胁区域土地价值。